累積帶薪缺勤會計處理
對于帶薪缺勤,企業(yè)一般會遵循兩大原則,并分別進行會計處理。
1.累積帶薪缺勤
?。?)含義:帶薪權利可以結轉下期的帶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帶薪缺勤權利可以在未來期間使用。
(2)會計原理:企業(yè)應當在職工提供了服務從而增加了其未來享有的帶薪缺勤權利時,確認與累積帶薪缺勤相關的職工薪酬,并以累積未行使權利而增加的預期支付金額計量。
【注意】這里是“累積”,不是“累計”。累積主要闡述的是過程不斷增加,而累計代表總和、結果,是一個數(shù)字!
(3)實務案例
東小奧公司共有2 000名職工,從2017年1月1日起實行累積帶薪缺勤制度。制度規(guī)定,每個職工每年可享受5個工作日帶薪年休假,未使用的年休假只能向后結轉一個公歷年度,超過1年未使用的權利作廢,在職工離開公司時也無權獲得現(xiàn)金支付;職工休年假時,首先使用當年可享受的權利,再從上年結轉的帶薪年休假中扣除。
2017年12月31日,東小奧公司預計2018年有1 900名職工將享受不超過5天的帶薪年休假,剩余100名職工每人將平均享受6天半年休假,假定這100名職工全部為各部門經(jīng)理,平均每名職工每個工作日工資為300元。不考慮其他相關因素。2017年12月31日,東小奧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45 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帶薪缺勤——短期帶薪缺勤——累計帶薪缺勤 45 000
東小奧公司在2017年12月31日應預計由于累積未使用的帶薪年休假權利導致的預期支付的金額,即相當于150天[100×(6.5-5)]的年休假工資金額45 000元(150×300)
2.非累積帶薪缺勤
?。?)含義:帶薪權利不能結轉下期的帶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帶薪缺勤權利將予以取消,并且職工離開企業(yè)時也無權獲得現(xiàn)金支付。
?。?)會計原理:諸如婚假、產(chǎn)假、喪家、病假等帶薪休假權利不存在遞延性,帶薪權利不能結轉下期,職工提供的服務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夠享受的福利金額,一般是在缺勤期間計提應付工資薪酬時一并處理,因此,會計期末勿需將企業(yè)未享受的非累積帶薪缺勤作為一項負債掛賬。
但是,如果職工放棄非累積帶薪休假權利時, 企業(yè)沒有任何貨幣補償,則不做會計處理;如果有一定金額的貨幣補償,則應該在補償當期確認一項負債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中。
?。?)實務案例
東小奧公司2018年2月有2名銷售人員放棄15天的婚假,假設平均每名職工每個工作日工資為200元,月工資為6 000元。
?、偌僭O東小奧公司未實行非累積帶薪缺勤貨幣補償制度,會計處理為:
借:銷售費用 12 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2 000
?、诩僭O東小奧公司實行非累積帶薪缺勤貨幣補償制度,補償金額為放棄帶薪休假期間平均日工資的2倍,會計處理為:
借:銷售費用 24 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2 000
應付職工薪酬——非累計帶薪休假 12 000(2×15×200×2)
實際補償時一般隨工資同時支付: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2 000
應付職工薪酬——非累計帶薪休假 12 00
貸:庫存現(xiàn)金 24 000
非累積帶薪缺勤及其會計處理
非累積帶薪缺勤,是指帶薪權利不能結轉下期的帶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帶薪缺勤權利將予以取消,并且職工離開企業(yè)時也無權獲得現(xiàn)金支付。我國企業(yè)職工休婚假、產(chǎn)假、喪假、探親假、病假期間的工資通常屬于非累積帶薪缺勤。由于職工提供服務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夠享受的福利金額,企業(yè)在職工未缺勤時不應當計提相關費用和負債。
為此,本準則規(guī)定,企業(yè)應當在職工實際發(fā)生缺勤的會計期間確認與非累積帶薪缺勤相關的職工薪酬。企業(yè)確認職工享有的與非累積帶薪缺勤權利相關的薪酬,視同職工出勤確認的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chǎn)成本。通常情況下,與非累積帶薪缺勤相關的職工薪酬已經(jīng)包括在企業(yè)每期向職工發(fā)放的工資等薪酬中,因此,不必額外作相應的賬務處理。
累積帶薪缺勤會計處理。企業(yè)薪酬管理做得是否合理,直接關系著員工工作的積極性,所以,財務小伙伴們一定要嚴格規(guī)范分錄科目的編制,主動幫助企業(yè)做好職工薪酬的會計處理和納稅籌劃工作,不僅能規(guī)避企業(yè)的稅務風險,還能切實保護員工的個人利益。
老師,圖上畫圈部分后面的二級科目,我知道前面都是應付職工薪酬,我就是想問后面帶薪缺勤,短期帶薪缺勤,和累積帶薪缺勤有什么區(qū)別啊?帶薪缺勤是包括累積帶薪缺勤嗎?我不明白既然有累積帶薪缺勤,非累積帶薪缺勤,短期帶薪缺勤,那什么時候能用上帶薪缺勤啊
累計帶薪缺勤與非累計帶薪缺勤怎么區(qū)別
非累計帶薪缺勤不做賬務處理?那累積帶薪缺勤呢?
在職工提供服務從而增加了其未來享有的帶薪缺勤權利時,企業(yè)應確認與累積帶薪缺勤相關的職工薪酬。 企業(yè)在職工實際發(fā)生缺勤的會計期間確認與非累積帶薪缺勤相關的職工薪酬 這里為什么一個是累計帶薪缺勤,一個是非累積帶薪缺勤?怎么區(qū)分?
請問這句話怎么理解:非累積帶薪缺勤應當在缺勤期間計提應付工資時一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