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第19章所得稅里面提到的。加計扣除的研發(fā)費用,他記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也不是企業(yè)合并產生不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但是無形資產當中的加計扣除費用,加計扣除會使費用增加,那么在計算應交所得稅的時候,我們要做納稅調減,最后導致應交所得稅變化。也就是說,它產生暫時性的可抵扣差異,但是他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計算應交所得稅的時候,會影響我們交的企業(yè)所得稅,那么我們做會計分錄的時候,比如說計算出來的應交所得稅是10萬,那我們就借所得稅費用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10萬
2. 簡答題 甲公司司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20×7年年初“遞延所得稅負債”賬戶的方余額為66萬元(不是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所產生的),適用所得稅稅率為33%。稅法規(guī)定,從20×8年起,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將由原來的33%改為25%。甲公20X7年新增應納稅暫時性差異300萬元,轉回期初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100萬元。甲公20×7年的會計利潤為1000萬元。 要求:計算甲公司20×7年“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本期發(fā)生額以及20×7年應納稅所得額、應交所得稅和所得稅費用,應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老師,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甲公司2x21年實現(xiàn)利潤總額1900萬元,其中因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確認盈利1200萬元,稅法規(guī)定當期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甲公司擬長期持有該項投資;年末預收貨款1600萬元,稅法規(guī)定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除上述差異外沒有其他納稅調整性差異。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適用所得稅稅率為25%。假定該公司預計未來期間能夠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利用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下列選項中表述不正確的是0。A甲公司2x21年應交所得稅為575萬元。B甲公司2x21年遞延所得稅資產為400萬元。C甲公司2x21年遞延所得稅負債為300萬元。D甲公司2x21年所得稅費用為175萬元
老師您好,我想問問一下這個題目: 在第四小問計算應交企業(yè)所得稅的時候,應付職工薪酬(2500-2000)是什么意思呀,是因為那500不能抵扣嗎,還有后面的那個+40,我不太明白轉回了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這個是什么意思? 然后就是第六小問,計算所得稅費用的時候,為什么要減去160*25%呢?這個不是屬于其他綜合收益部分嗎,以公允價值計量及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所形成的差異不是不需要進行納稅調整嗎,這個不太明白? 老師還有最后的那個遞延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不是遞延所得稅負債減去遞延所得稅資產嗎,它這個是怎么計算出來的呀
這道題最后一問應納所得額計算,3000+200-20,為什么是減20呢,我覺得應該是加回來呀。我理解遞延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負債發(fā)生額-遞延所得稅資產發(fā)生額,那么所得稅費用應該是(3000+200)*25%+20*25%=805,那么從這個角度應納稅暫時性差異也應該是加回來的,這里怎么減了。是我理解有誤嗎?
老師,庫存股是什么科目,股本是什么科目
請問老師,企業(yè)除了福利費和業(yè)務招待費還有什么是需要按比例扣除的?
請問企業(yè)實務中什么專票是不能抵扣進項稅的?員工來報銷,餐飲費之類的發(fā)票應該控制在多少比例合適?
老師,固定資產攤銷完了,然后賣二手出去收到的錢怎么入賬呀
應付職工薪酬200萬元,稅法規(guī)定允許本年稅前扣除金額180萬元,超過規(guī)定標準部分本年及未來均不允許稅前扣除 為什么不存在暫時性差異,影響應交所得稅呢?
工資表人事做完了 發(fā)我 我算個稅填上 ,復核一下,發(fā)老板,之后老板網(wǎng)銀發(fā)工資,但是我對銀行流水的時候就發(fā)現(xiàn)這兩個月銀行流水上面發(fā)的工資比實際工資表里面的應發(fā)工資少一點,我也不知道啥原因 沒問領導?6月銀行流水工資比工資表實發(fā)工資少200多元,所以我就把之前計提的應發(fā)工資的應付職工薪酬就轉回一點 不知領導為啥少發(fā),你說我用不用跟領導說下呢?
x在a公司股東 任股東發(fā)工資交社保 ,在b公司當任法人 不在b公司 交社保 可以 在b公司發(fā)工資 按工資申報嗎
您好,老師,想問下第一道題的第一小題,為什么墊支的營運資金=投產后增加的存貨+應收賬款-應付賬款?
請問律所一般納稅人,每月應申報增值稅和經(jīng)營所得,工資薪金所得是嗎? 律師既領工資又是出資人,個稅經(jīng)營所得和工資薪金都要申報嗎?
員工個人開個體戶,所在的公司查得到嗎
您好,“30” 是會計上固定資產年折舊額(150 萬原值 ÷5 年),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要把會計利潤調整成稅法認的利潤,會計折舊 30 萬、稅法折舊 50 萬,會計少扣了費用,得調減利潤,加上永久性差異的罰款 200 萬,所以應納稅所得額 = 3000 %2B(30 - 50)%2B 200 = 3180 萬,簡單說就是按稅法要求,把會計和稅法的差異(不管暫時還是永久)在當期調整,算出該交多少稅。
奧奧,對,就是單純的固定資產的,我記得之前不算暫時性的就把利潤總額加減永久性的乘以稅率就是應交的呢?那不對是嗎?
?您好,不對哈!算應交所得稅時,不只是調永久性差異,暫時性差異當期影響的部分也得調。就像這題里,固定資產折舊的稅會差異是暫時性差異,但會計和稅法當期扣的折舊不一樣,得把會計利潤調整成稅法認的,也就是要調這暫時性差異的當期數(shù);罰款這種永久性差異也得調。最后用調整后的利潤(利潤總額 ± 暫時性差異當期影響 ± 永久性差異)乘以稅率,才是應交所得稅,不是只調永久性差異就完事兒~
嗯嗯,但是到利潤總額加減這塊老錯,涉及到預計負債科目期初有余額時,還有就是不知道加還是減了,最后算出的應交所得稅就是錯的
?您好,算應交所得稅時,調整預計負債就看會計和稅法在費用扣除上的差別:會計當期計提預計負債時會扣費用減少利潤,但稅法不認沒實際花的,這部分會計多扣的就得加回來調增利潤;如果當期花了以前計提的預計負債,稅法這時認這筆支出,但會計之前已經(jīng)扣過了,這部分稅法多認的就得減出去調減利潤。不用太糾結期初余額,主要看當期計提和實際支付的數(shù),會計多扣了就加,會計少扣了就減,這樣調整就不容易錯啦。
嗯嗯,好嘞,謝謝老師!
?希望我的回復對您有幫助,謝謝您點擊下方????????給予鼓勵~,祝您接下來一切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