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學!之前上經(jīng)濟法老師給的總結,欺詐、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受脅迫這四種情形是可撤銷的,只要記住這四種可撤銷的,其它的就是無效的了(除了有效的)
請問這道題,不動產(chǎn)物權不是登記生效嗎?為什么C不對? 26.甲將自有的房屋出售給乙,雙方在2017年12月1日時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2017年12月10日,乙將首付款交付給甲,2017年12月15日,甲將房屋騰空后交付給乙,2017年12月20日甲與乙辦理了產(chǎn)權過戶手續(xù)。針對以上案例并結合物權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甲和乙的買賣合同在2017年12月20日時生效 B.該房屋的所有權自2017年12月15日甲交付給乙時轉移 C.如果甲和乙未辦理物權變更登記的,那么甲和乙之間簽訂的合同無效 D.買賣合同在2017年12月1日時生效,房屋所有權自2017年12月20日起轉移
甲多年在外國留學打工,后在國內(nèi)買了套商品房,因其長期住在國外,該房交由甲父管理。后因城市房屋增值,甲父擅自將房屋出售給乙,并已交付房屋,約定一個月后辦過戶手續(xù),逾期支付違約金。甲在得知賣房之事后,表示堅決反對,甲根據(jù)物權法規(guī)定提起訴訟要求乙歸還房產(chǎn),法院判決乙退出房屋。乙因此損失了部分房屋裝修、搬家等費用,還因未及時購得房產(chǎn)而遇到房產(chǎn)漲價導致?lián)p失,乙遂根據(jù)合同法狀告甲父。 請根據(jù)合同法原理回答下列問題: (1)如何評價甲父與乙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2)甲父是否要對不能依約辦理登記過戶承擔違約責任? (3)乙對甲父享有哪些權利?甲父應對哪些損失負賠償責任?
甲有一套地理位置優(yōu)越的房產(chǎn),其朋友乙多次提出購買,均被甲婉拒。一日,乙請甲喝酒,趁甲酒醉昏睡之際,乙抓著甲的手,在其事先擬好的房產(chǎn)轉讓合同上按上了甲的指印。根據(jù)民事法律制度規(guī)定,甲、乙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應為( ?。?A.不成立 B.可撤銷 C.效力待定 D.無效 正確答案 : A 【知識點】合同的訂立 答案解析 : 民事法律行為是以意思表示作為核心要素。乙抓著甲的手,在其事先擬好的房產(chǎn)轉讓合同上按上甲的指印,甲既無追求法律后果的內(nèi)心意思,也無向外界傳達的表示,因此該合同由于欠缺意思表示而不成立。 問題:A和D的區(qū)別是什么,什么時候不成立 什么時候無效?
甲為了孩子1年后上學的需要,6月1日與乙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預購乙名下住房1套,并同時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了預告登記。后因學區(qū)房房價上漲,乙6月15日遂將該房屋以更高價格出售給不知情的丙,并簽訂了房屋買賣協(xié)議。丁6月30日聽說上述信息后,認為乙名下住房應該歸自己,同時向登記機構辦理了異議登記。根據(jù)《民法典》規(guī)定,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 A.甲、乙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B.甲、丙簽訂的房屋合同有效 C.丙不能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 D.丁應當自異議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nèi)提起訴訟 E.丙如果在6月15日與甲辦理不動產(chǎn)轉移登記,則丙就取得了房屋所有權 正確答案 : A,B,C 【知識點】合同的訂立 B選項,甲丙合同有效?不是乙丙嗎
乙與甲公司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購商品房1套,并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了預告登記,房屋建好后,因房價上漲,甲公司遂擅自將乙選購的商品房以更高價格出售給不知情的丙。根據(jù)《民法典》規(guī)定,下列關于甲公司與丙商品房買賣合同效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商品房買賣合同可撤銷 B.商品房買賣合同效力待定 C.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 D.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 正確答案 : C 【知識點】物權變動 問題:這個進行了預告登記不是可以對抗善意第三人嗎?為什么不能撤銷合同。
你好老師,老板拿過來的發(fā)票開的是水產(chǎn),但實際上是吃飯的錢,這個我能入賬嗎,入哪里去呢?
老師,員工社保公積金的繳納基數(shù)比工資高,這樣是可以的嗎
老師:面試的員工上了2天班,第3天走的時候工資發(fā)了,但是個稅申報的時候發(fā)現(xiàn)她的名字跟身份證不對,聯(lián)系不上,個稅工資只能少于實發(fā)工資,老師,這個怎么處理啊?
老師,北京市申報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上半年報一次,下半年報一次,為啥申報表計稅依據(jù),寫的是土地面積除2
A公司是B公司的股東,A給B貨幣投資10萬元,那么兩家公司入賬時都需要哪些資料憑證,除了銀行流水還要什么?
老師,我們公司轉錢給勞務公司代發(fā)工資時的分錄怎么寫???
您好!發(fā)2024年8月工資時,把貸:其他應收款 錯錄成 其他應付款,現(xiàn)在可以這樣調整嗎?備注:更正2024年9月XX號憑證錯錄的科目;借:其他應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就只更正錯誤的科目,不沖紅全額憑證了,可以嗎?
老師,民宿掛攜程上營銷,攜程會給我們打結算款,如圖,其他應付款411.84是攜程打給老板的,實際開票應收賬款是406.4元,等于攜程多打款5.44元給我們,平時都是扣平臺費的,這單不扣反倒多打款了,我這里分錄是沖減銷售費用,不懂這樣做是不是不對,還是入賬營業(yè)外收入,老師您幫我分析下,一般平時每月有一兩單這樣的,金額不是很大。
老師,公司原購買的車子入固定資產(chǎn),全部一次性計提折舊,現(xiàn)在處理過戶開票5000,請問這個入營業(yè)外收入嗎
老師好,計算應收賬款占用資金,經(jīng)濟訂貨量占用資金,存貨占用資金時,有時又是乘以單價,有時又是乘以單位變動成本,是如何區(qū)分呀,有點暈。算占用資金時候,什么時候乘以單價,什么時候乘以變動成本呢
老師分別列一下無效和可撤銷的情況
請認真總結,不要敷衍
畫圖來答題
合同可撤銷的原因包括欺詐、脅迫、重大誤解、顯失公平、乘人之危五種情形。(不涉及違法) 1、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實施某種欺騙他人的行為,并使他人陷入錯誤而訂立的合同。 2、脅迫是指一方當事人直接以物質性強制或精神性強制迫使對方與己訂立合同。 3、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對于合同的重要內(nèi)容產(chǎn)生錯誤的認識,并且基于錯誤認識而訂立的合同。 4、顯失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系明顯不符合權利義務對等原則的合同。 5、乘人之危是指行為人利用他人的危難處境或緊迫需要,強迫對方接受某種明顯不公平的條件并作出違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而簽訂的合同。 無效的合同包括:多指違法,損害國家或公共利益的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