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您好,一般是員工自己下載個人所得稅APP填
請問每個月企業(yè)的財務人員在幫員工申報工資薪金所得的個稅時,那個系統(tǒng)里的那個專項扣除,是每個人都必須要填寫的嗎?我不懂到底要不要填,什么時候填寫?
專項扣除和專項附加扣除到底應該什么時候填寫?還有企業(yè)財務人員是否有義務幫員工去填寫呢?
老師,關于專項附加扣除,我有個疑問。員工如果在個稅app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申報方式如果選擇了扣繳義務人扣繳,那么企業(yè)可以下載到相關信息進行每月扣除,如果選擇了年度自行申報,那么就是匯算清繳時員工自己做。但是如果員工不在app上面填寫信息,而是我單獨打印模板給員工填寫,由我來錄入信息,那專項附加扣除是不是可以每月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的操作是不是這個思路呢???
老師,關于專項附加扣除,我有個疑問。員工如果在個稅app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申報方式如果選擇了扣繳義務人扣繳,那么企業(yè)可以下載到相關信息進行每月扣除,如果選擇了年度自行申報,那么就是匯算清繳時員工自己做。但是如果員工不在app上面填寫信息,而是我單獨打印模板給員工填寫,由我來錄入信息,那專項附加扣除是不是可以每月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的操作是不是這個思路呢???
匯算清繳超過時間還能做嘛,員工在原先公司,沒有填過專項附加扣除,今年入職我們公司,我?guī)退顚懥耍ツ旯べY挺多,沒有填專項附加扣除,應該是可以申請退稅的吧
股權變更什么情況下要交個人所得稅?
金額多少以上的算做固定資產
應收賬款的合同質量扣款是否可以計入營業(yè)外支出,營業(yè)外支出的二級科目列什么明細?這部分營業(yè)外支出在所得稅匯算清繳稅前扣除是否有相關的政策依據(jù)?
計提社保時,計提了14個人的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部分,但發(fā)工資時,因有一個員工離職,同事沒有扣除個人社保金額,直接發(fā)放了,那做發(fā)放工資賬的時候,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部分就有余額,這筆賬應該怎么做
24年計提的,25年收到發(fā)票啦,那發(fā)票時附再24年還是25年,然后記賬憑證是啥
老師,公司給員工繳納5月份的社保(公司第一次給員工繳納社保,新員工),申報的時候選擇稅款所屬期起:2025年5月;稅款所屬期止:2025年5月,為什么繳費期限是2025年6月30日呢?我現(xiàn)在想要繳納5月份的社保,繳費期限不應該是5月25日或者5月底結束嗎?還是我申報的時候稅款所屬期填錯了嗎?請老師指教呢
老師,我想請教一下,我的預收賬款不平,應該怎么做呢?
老師,晚上好!我想請教一下
個稅首次忘交 是不是不用罰滯納金
老師,請問一下,申請出口食品生產企業(yè)備案,需要先辦個電子口岸卡是嗎?那要怎么申請呢?個體戶可以申請這個備案嗎?
一般?我想知道關于這部分稅法是怎么規(guī)定的?有沒有明確的文件說明企業(yè)財務人員應該怎么處理,我不想要一般的說法,那到底是做還是不做?
如果員工確實不會弄,可以讓他們提供相關的信息,你們幫他們來錄入
我覺得還是沒針對我的問題來回答
搜詞條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05:56 秒懂國務院 | 個稅改革到底給咱帶來啥好處?01:00 新稅法下的個稅六項專項扣除如何扣除?04:29 房租抵扣個稅,會導致房東多繳稅嗎?01:25 稅改后有哪些變化?手把手教你怎么計算工資和個稅!02:45 查看更多視頻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全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yǎng)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1]是落實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2018年12月22日,國務院關于印發(fā)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發(fā)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 中文名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實施日期 2019年1月1日 法律依據(jù) 個人所得稅法 范圍 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等 稅法相關術語 更多 共20個詞條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增值稅 消費稅 企業(yè)所得稅 課稅主體 查 看 更 多 快速 導航 實施經過具體內容疑問解答 出臺背景 2018年9月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落實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的配套措施,為廣大群眾減負。會議指出,要在確保2018年10月1日起如期將個稅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適用新稅率表的同時,抓緊按照讓廣大群眾得到更多實惠的要求,明確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普通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支出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范圍和標準,使群眾應納稅收入在減除基本費用標準的基礎上,再享有教育、醫(yī)療、養(yǎng)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確??鄢蟮膽{稅收入起點明顯高于5000元,進一步減輕群眾稅收負擔,增加居民實際收入、增強消費能力。 2018年9月20日,李克強總理在回答出席2018年天津夏季達沃斯論壇的中外企業(yè)家提問時表示,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要體現(xiàn)公平簡便原則。[3] 實施經過 2018年10月20日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在兩部門官網(wǎng)開始為期兩周的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4] 2018年12月22日,國務院關于印發(fā)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發(fā)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 2019年12月5日,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已經優(yōu)化:如果2019年填報過的扣除信息在2020年沒有變化則不再需要納稅人進行修改,之前已經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延長至2020年。[5] 具體內容 參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章到第七章內容: 第二章 子女教育 第五條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yè)、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于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條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第七條 納稅人子女在中國境外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的證明資料備查。 第三章 繼續(xù)教育 第八條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xù)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xù)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yè)資格繼續(xù)教育、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繼續(xù)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第九條 個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學位)繼續(xù)教育,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扣除條件的,可以選擇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選擇由本人扣除。 第十條 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yè)資格繼續(xù)教育、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繼續(xù)教育的,應當留存相關證書等資料備查。 第四章 大病醫(yī)療 第十一條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fā)生的與基本醫(yī)保相關的醫(y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y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y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jù)實扣除。 第十二條 納稅人發(fā)生的醫(y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發(fā)生的醫(y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fā)生的醫(yī)藥費用支出,按本辦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分別計算扣除額。 第十三條 納稅人應當留存醫(yī)藥服務收費及醫(yī)保報銷相關票據(jù)原件(或者復印件)等資料備查。醫(yī)療保障部門應當向患者提供在醫(yī)療保障信息系統(tǒng)記錄的本人年度醫(yī)藥費用信息查詢服務。 第五章 住房貸款利息 第十四條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yè)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fā)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fā)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本辦法所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第十五條 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fā)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第十六條 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備查。 第六章 住房租金 第十七條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fā)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qū)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qū)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轄區(qū)戶籍人口,以國家統(tǒng)計局公布的數(shù)據(jù)為準。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任職受雇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qū)、州、盟)全部行政區(qū)域范圍;納稅人無任職受雇單位的,為受理其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稅務機關所在城市。 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條 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條 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租賃合同、協(xié)議等有關資料備查。 第七章 贍養(yǎng)老人 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贍養(yǎng)一位及以上被贍養(yǎng)人的贍養(yǎng)支出,統(tǒng)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yǎng)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yǎng)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xié)議,指定分攤優(yōu)先于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被贍養(yǎng)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6] 疑問解答 1、贍養(yǎng)老人扣除要滿足什么條件? 納稅人贍養(yǎng)一位及以上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贍養(yǎng)支出,可以稅前扣除[7]。 2、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方法有哪些?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2018年第60號): 第十九條 納稅人可以通過遠程辦稅端、電子或者紙質報表等方式,向扣繳義務人或者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7]。 第二十條 納稅人選擇納稅年度內由扣繳義務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納稅人通過遠程辦稅端選擇扣繳義務人并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根據(jù)接收的扣除信息辦理扣除[7]。 (二)納稅人通過填寫電子或者紙質《扣除信息表》直接報送扣繳義務人的,扣繳義務人將相關信息導入或者錄入扣繳端軟件,并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犊鄢畔⒈怼窇斠皇絻煞?,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簽字(章)后分別留存?zhèn)洳椤?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選擇年度終了后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過遠程辦稅端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將電子或者紙質《扣除信息表》(一式兩份)報送給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 報送電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稅務機關受理打印,交由納稅人簽字后,一份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一份由稅務機關留存;報送紙質《扣除信息表》的,納稅人簽字確認、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簽章后,一份退還納稅人留存?zhèn)洳椋环萦啥悇諜C關留存[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