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很高興為你答疑。 主體不同。發(fā)包人一般為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承包人要具有相應的資質(zhì)。承攬人即可以是具有相應的資質(zhì)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2、合同標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設工程合同的標的一般是比較大型的項目。而承攬合同的標的一般較小。 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而承攬合同即可以是書面的亦可以是口頭形式。 4、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時責任承擔者不同。在建設工程合同中,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承擔連帶責任;而在承攬合同中,無論是承攬人經(jīng)定作人同意將全部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還是將輔助工作交第三人完成,都是由承攬人向定作人承擔責任,第三人不向定作人承擔責任。 6、合同計價條款的變動性不同。一般來說,建設工程合同在結(jié)算時通??梢酝黄坪贤挠媰r條款。而承攬合同中的價款條款除經(jīng)雙方協(xié)商變更外,一般應當按照合同中約定的價款計算。 7、合同解除的條件不同。承攬合同的定作人享有解除權(quán),可以隨時解除合同;而在建設工程合同中,除具備雙方約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條件時,是不允許隨意解除合同的。 8、一方違約時的救濟方式不同。在承攬合同中,定作人解除合同后,承攬只能要求定作人賠償損失,而不能要求繼續(xù)履行;而在建設工程合同中,除特定情形外,一方違約時,對方當事人都可以要求其繼續(xù)履行。
老師,請問為工程而支出的餐飲,加油費,是不是記到工程施工科目里,如果一兩個月沒有收入,到月底了要不要把工程施工轉(zhuǎn)到主營業(yè)務成本里,請老師幫我解答下,謝謝了
老師 經(jīng)濟法中 按是否交付標的物 分為諾誠合同和實踐合同 這兩個合同有點區(qū)分不了?望老師幫忙解答一下謝謝!
老師,我想請問,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這個科目下的“專業(yè)分包成本”和“分包費”這兩個科目,有什么區(qū)別?分別在哪兩種情況下用這兩個科目?
請教一下:關(guān)于社保入稅 1:勞務合同要怎么樣才能簽訂?跟員工個人是不是不能簽訂勞務合同? 2:臨時工不用買社保,那工作時長或者其他方面有什么規(guī)定和要求嗎? 以上兩個問題,請老師幫忙解答一下,跪謝各位老師!
老師您好,我們公司接了一個項目,里面包含供應材料和一部分系統(tǒng)集成費。這種情況如果做一份合同,需要擬一份什么類型合同?工程合同?還是建筑合同?有些懵,請老師幫忙解答。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收入就要交繳納增值稅嗎?
個體戶開安裝服務費發(fā)票,應該選什么類目
如果我暫估的是項目上的工資,匯算清繳前一定要拿勞務票來嗎,拿材料票行不,只要是這個項目上的
個體戶1年所繳納的稅費,在電子稅務局那里能查到
請問公司注銷利潤表剩下的未分配利潤怎么解決
老師,填寫工商年報的時候,從業(yè)人數(shù)是寫第12個月的,還是取全面平均數(shù)
您好,公司名稱整了一個工商變更,給a公司開發(fā)票用的是變更完成的名字,但是目前收款公戶還是原來名字收款可以嗎?
老師異地預繳增值稅交多了能申請退稅嗎
老師,請教下 ,酒店每日采購食材根據(jù)采購送貨單,借:材料采購-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材料商名稱 送貨單上倉庫供應商廚房簽字有沒有必要每日給老板審批才能記帳應付賬款 之前其他行業(yè)都是要根據(jù)發(fā)票給老板審批后才計應付賬款的
老師,麻煩問您個事,我們公司注銷,其實錢都已經(jīng)分配完了,就是給股東少打一千,留賬戶怕扣錢啥的用,這個最后一期的資產(chǎn)負債表里體現(xiàn)這一千可以嗎,賬戶有一千不影響稅務注銷吧,還是得把這一千給股東轉(zhuǎn)了,讓賬戶金額為0
老師,你說的我都懂,但是那個題上面都是建筑施工,一個是安裝工程,一個是建筑服務工程,那為什么安裝工程就是承承攬合同,那個建筑分包就是建筑工程合同
安裝是屬于比較小的范疇,建筑是主體架構(gòu)。
比如說理發(fā)這個行為,就是加工承攬合同。蓋房子就是建筑工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