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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商管公司,是區(qū)管委會旗下集團公司的子公司,承接區(qū)內一些房產的租賃,自己沒有房產,其他公司管理房產,出租給商家還有一些公司員工短租,會收取租賃費,公攤能耗,給商家的一簽簽幾年的合同,前幾年免租金,后面幾年打折收,每年折扣不同,單位要求我們按權責發(fā)生制確認收入成本,收入和支出匹配 問題1對于上述業(yè)務,收租金,房產不是自己的,這個算啥服務,用哪個稅率?公攤能耗尼,用哪個,收取的水電費用哪個?分別開具啥明目發(fā)票 問題2對于收取租金的,有的開票,有的不開票,租金一般一次會交一段時間的,有短租,有1,2年的,還有好幾年的,收取得租金啥時候交增值稅?啥時候交企業(yè)所得稅?不管開不開票,好幾年的那種前幾年免租是不是就收入為0,要求收入成本匹配,收入我要分批確認嗎?增值稅一次交了,但是收入按合同期間來確認收入繳納企業(yè)所得稅是嗎? 問題三成本這塊,房產擁有者會一段時間給個成本明細,他給我們200.套,我們就簽200套的合同,實際租出100套,那么成本我就分攤了,其實收入和成本不匹配 問題四合同確定了,收入和成本的,但是既沒開票也沒收到票,我估怎么入賬?票來了怎么做
去年租的房租普票,對方公司被查,稅局讓我們提供有沒有收到這個房租的普票,我們收到了是真實的業(yè)務關系我們付的房租款對方給開的票,但稅局說這是虛開發(fā)票,讓我們從去年的成本中扣除,重新報年報并繳納滯納金,我們有總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申報成本都是按比例進行申報的,這個房租我們入的是管理費用也不存在進成本里。本來就沒填進成本里重新更正不是還和以前的數據一樣沒有變化嗎請問我們要怎么做?稅局要求總公司先重新更正申報。但這個數據就沒填在成本在更正申報數據還和以前一樣。
郭老師,麻煩問下以下關于房產中介公司的問題 一、我們把張某個人房子租過來,簽訂租賃協議,租金15000元一年;你看下以下分錄可行? 借:預付賬款-房租 15000元 貸:庫存現金 15000元 每月分攤時 借:管理費用-房租 1250元 貸:預付賬款-房租1250元 2、然后,我們在把張某房子某租給A公司,租期一年18900元,含稅價,并開具租賃普通發(fā)票給A公司,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18900元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租金 18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900 二、還有一個方式,張某委托我們把房子租出去,那么簽個委托協議,我們租出去并給對方公司開了租賃發(fā)票,這個會計賬務怎么處理?
老師 我們公司2020年買了一套工業(yè)用的廠房,一直沒有房產證 發(fā)票 等 ,2023年收到發(fā)票后做了房屋稅源采集,之前一直沒有申報過;2020.11月開始出租;想問下 我現在要申報房產稅的話 是要從2020年交房時間開始申報還是從我出租時間開始申報?還是從我現在的所屬期開始申報? 第二 我現在是按從租計征,每月 三萬的出租收入來作為計稅依據嗎? 怎么計算房產稅? 第三 土地增值稅是什么情況要交嗎 我需要申報土地增值稅嗎
老師你好,想請教下我們是集團公司名下子公司有一處房產,現在子公司一直處于注銷狀態(tài),注銷后該房產歸集團公司所有,現在集團公司將這個房產托付于代理公司進行出租并且與代理公司簽訂合同,代理公司每年會給集團托管經營權費用,作為我們的收益。托管公司將房子租出去的85%收益也歸集團所有,想問下老師這種是不是合理,他們打進來的托管經營權收入做為集團來說應該怎么做賬呢
老師,一般納稅人公司這個季度沒有業(yè)務,那申報的資產負債表怎么填呢
老師 出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 不是3%減按2嗎 為啥都用1啊
老師,請問稅務系統財務報表只需要3個月出一次嗎,做賬是每個月都出是嗎
老師,資產負債表的未分配利潤等于利潤表的哪個數據?
公益性公墓建設項目已經出審計報告,這個記什么會計科目?借:開發(fā)成本 貸:銀行存款 完工后轉開發(fā)產品?怎么算完工?正式的評估報告?還是……
建筑公司:我們是專業(yè)分包的公司 分包方干活給我們開發(fā)票 我們都是以代發(fā)工資形式結算 這樣可以嗎 不走公戶 每個項目都是
快賬軟件只能網址登錄嗎?
請問有銷售收入,但是還沒有成本票回來,月末暫估成本的時候分錄是怎樣的
甲方(債務人)、乙方(原債權人)、丙方(債權受讓人),我們是丙方分包了乙方的勞務,乙方給甲方開1000萬工程款發(fā)票,甲方付乙方本應付1000萬,但現在只有700萬款跟價值300萬房子,而我們分包了乙方的勞務,又將這價值300萬的房子給我們了,我們三方需要簽債權債務清償協議,我們也開300萬發(fā)票給了乙方,后邊這300萬不再走賬了,這樣對我們也就是丙方有稅務風險嗎?
1、老師:下面這道題,轉讓不動產為何是9%的稅率,不是13%嗎? 2、另外為何不減當時購進時成本和契稅? 3、老師可以幫忙總結一下轉讓不動產以及建筑什么情況下13%、9%,什么情況下用5%稅率和3%稅率。 什么情況下建筑和房地產用差額?
您好,納稅主體:集團是房產稅法定納稅人(產權所有人),子公司轉租不影響集團納稅義務。 2.計稅方式調整: 2023年前:房產由子公司自用-集團按房產原值從價計征房產稅。 2023-2025年:子公司轉租收租金-集團需改按子公司實際租金收入從租計征(稅率通常12%)。 3. 聯系稅務局說明業(yè)務變化(房產從自用變轉租),申請從租計征并補繳差額稅款(如果之前按從價少繳)。 4.準備房產證、子公司租賃合同、租金發(fā)票等證明租金收入。 5.后續(xù)申報:2023-2025年按租金收入從租申報;如果未來停止轉租,再改回從價。 6.補繳可能涉及滯納金,需及時溝通避免處罰;各地政策可能有差異,以當地稅務局要求為準。
那現在是不是需要做的是子公司將發(fā)票作廢,由集團公司開具發(fā)票給該企業(yè),并重新更正合同主體
?您好,不用作廢發(fā)票或變更合同: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集團)按租金收入繳納,與開票主體(子公司)無關。 集團直接用子公司已開具的租金發(fā)票、合同等資料,按實際租金申報從租房產稅即可。 例外情況僅當發(fā)票開具錯誤時,才需按財稅規(guī)定處理(如跨月紅沖),與房產稅申報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