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24年申報個稅,2025.5.31之前,申報年度所得稅匯繳前實際發(fā)放就可以稅前扣除
老師,您好,我們23年年終獎24年1月發(fā)放了,在申報個稅時,在24年2月申報了1月的年終獎,那這個年終獎是不是就是24年的了
老師 24年的年終獎是不是要在24年申報個稅(才能算是24年的)25年發(fā)放可以嗎?
老師好,24年年終獎是不是24年12月計提就可以算24年成本,25年什么時候發(fā)都可以?
個稅申報中的一次性獎金發(fā)放,一年只能用一次,如果我25年一月份申報一次性獎金,申報的是24年的年終獎,是不是我25年一年都不能再用這個一次性獎金了?如果我24年12月份申報24年的年終獎,且用一次性獎金申報,那我25年的任何月份是不是可以用一次性獎金申報?
老師,今年5月份發(fā)放并申報的年終獎,那這個年終獎是放在24年進行匯算的么(就是25年匯算24年的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