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可以這么做的。
我之前問過您生育津貼到帳后扣回工資的方法,我的做法是每月按4500做工資到5個月,工資表也是4500減社保公積金個稅是0,到上班后申請津貼下來后在應付工資里紅沖4500*5到其他應付款的借方,然后貸方是生育津貼的合計,借方再做一筆差額的支出就平了。這么做財務上沒問題,那個稅申報是否應該是在那5個月收入都填0,社保公積金也應填0因為這部分也是他津貼里出的,可這也有問題,確實是扣了啊,以后合并計稅也得算上啊。我目前是按4500正常申報的,這就相當于多報收入了,雖然不交稅,但22年不是要合并計稅嗎,這個收入最好還是別多報吧。怎么解決,就想知道申報個稅正確做法。有種方法是只申報公積金和社保那部分填在收入里,免稅里也填這個數(shù),扣除部分的社保公積金附加扣除照實際填,這樣可以嗎?
關于個稅申報,我有個疑問,就是我們在系統(tǒng)中每月申報個稅的時候,不是要填寫收入,社保,公積金這些數(shù)據(jù)的嘛。就比如說我企業(yè)有員工他是9月份才買的公積金,之前都沒有買,按道理來說,我申報所屬期9月份的工資的時候就應該為他填寫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的數(shù)據(jù),對不對?是不是這個思路?如果是員工之前一直買著公積金,突然9月份他就不買了,那么我也應該相應的為他刪除信息,就是要做到同步,是不是?是不是這樣子理解的?
老師您好,我問一下,就是我們公司有一些小時工,然后有的月份發(fā)工資,有的月份不發(fā),給他們報個稅是按照正常工資薪金所得來報的,沒有工資的月份就將人員狀態(tài)改為非正常狀態(tài),輸入離職日期,有工資的月份再調回來,這樣是不是個稅系統(tǒng)就不能統(tǒng)計她的累計收入了,但是減除費用還是每個月在累計,這樣他就不用交個稅,匯算清繳的時候會不會有問題,如果這個小時候離職了,后面匯算清繳多退少補是要我們去補么還是?還是說我的設置有問題所以系統(tǒng)才沒有累計他的收入呢?盼回復
我們公司新營業(yè)2月,有幾個高薪職業(yè),收入是獎金后2萬,3萬,按2萬,3萬的工資總額申報個稅,按5000元基數(shù)計入社保繳費基數(shù),那么我計提這幾個高薪的工資總額是按5000元計提,其他1萬5,2萬5算到銷售費用里,還是能安2萬,3萬的基數(shù)計提工資額度,那種合規(guī),2種都可以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嗎?有違規(guī)嗎,就是只安5000元的基數(shù)繳納社??梢詥幔?/p>
老師您好,我們公司1-4月份工資個稅是0申報,5-6月員工個稅都是按照5000元工資申報的(不用交稅),7月份開始按照員工正常工作申報個稅,但是出現(xiàn)如下奇怪問題: 我把7月份員工工資導入到申報系統(tǒng),以其中一個員工A為例:A員工累計收入18000元(5月5000,6月5000,7月8000),當月社保公積金772元,但是顯示累計減除費用35000元(我覺得是1-7月份每個月5000的扣除數(shù)),沒有其他專項附加扣除項,這樣就導致系統(tǒng)算出來的當月應納稅所得額為0,當月應繳個稅也為0; 但是另一個B同事,是7月新入職的,B同事顯示的卻是累計收入8000,累計減除費用5000元,社保公積金772元,當月應納稅所得額2228,應繳個稅66.84元; 同一個公司的員工,為什么會出現(xiàn)上面這個差異呢?
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購買了打印機配件550元“打印機定影組件套裝及紙張傳送措輪”,需要計入這個打印機的原始入賬金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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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現(xiàn)在要做24年的匯算清繳,之前做了一筆8萬的暫估,收不到發(fā)票了,現(xiàn)在要怎么操作呢。要怎么調賬呢
企業(yè)所得稅方面需要視同銷售調增收入:100元;調增成本:70元;同時,視同銷售調整產生的納稅調增30元也可以稅前扣除,需要進行納稅調整。 問題:產生的納稅調增的30元為什么可以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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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員工聚餐摘要怎么寫?還有股東個人付的錢,怎么做賬?
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有區(qū)別嗎
認繳制未實繳股權轉讓除了需要交未分配利潤股東比例個人所的稅,實收資本這塊還需要交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