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期期末留抵稅額是3月底的
這次4月留抵退稅,當期期末留抵稅額是哪個月的
增量留抵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就是存量留底稅額,老師這個怎么減2019年
1、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2、存量留抵退稅以2019年3月31日期末為標準,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即2019年3月31日與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孰低確定。請問老師,我記得原來只有退增量留底的?,F(xiàn)在怎么出來存量留底。這個兩個政策及延續(xù)的關系能否解讀一下。謝謝
#提問#老師,存量留抵退稅在22年4月按照政策退了,現(xiàn)在要是退增量留抵退稅按照2022年14號文,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后,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公式=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按這個數(shù)據(jù)退增量嗎?
當期間免抵稅額是什么意思,在申報表上怎么體現(xiàn)的? ① 如當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② 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0
公司之間的股權轉(zhuǎn)讓,工商辦理完畢后,還需要辦理稅務變更嗎?
研發(fā)水電費怎么分攤,廠房租金要攤嗎
老師您好!請問一下養(yǎng)殖業(yè)養(yǎng)蝦的,自產(chǎn)自銷的,開需要交什么稅,前期投入的建筑費用,算成本嗎,需要提供購買發(fā)票嗎?
公司將上有公牌的小汽車(固定資產(chǎn))轉(zhuǎn)讓給其他公司,發(fā)票怎么開?是自己公司開,還是需要車管所開具?涉及哪些稅?
公司費用報銷標準是由行政人事綜合部確定的嗎?應該是由什么部門確定?
現(xiàn)在公章都有編碼嘛,如果執(zhí)照沒有備案刻過公章的情況下,是不是不會知道公章編碼是多少
老師好,我想問一下全電發(fā)票學習視頻在哪里找
1月: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15000-5000-1500-1500=7000(元)。甲公司1月應預扣預繳稅額=7000×3%=210(元);2月: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15000×2-5000×2-1500×2-1500×2=14000(元);甲公司2月應預扣預繳稅額=14000×3%-210=210(元) 7000的個人所得額對應的3%?
26年中級小然老師會講課嗎
老師好,我想問一下全電發(fā)票的學習視頻在哪里可以找到學習
從什么時候截止到3月底
就是你最后的留底金額,要和2019年去比,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是從19年4月一直到今年3月?
是的,可以這么理解,最后看的是截止到今年3月底的留底
那為什么我去年都沒生產(chǎn),但是我購進很多,怎么才只能退600多
14號公告規(guī)定的存量留抵稅額,區(qū)分以下情形確定: (一)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二)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后,存量留抵稅額為零。 舉例說明:某微型企業(yè)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稅額為100萬元,2022年4月申請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時,如果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120萬元,該納稅人的存量留抵稅額為100萬元;如果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80萬元,該納稅人的存量留抵稅額為80萬元。該納稅人在4月份獲得存量留抵退稅后,將再無存量留抵稅額。 4號公告規(guī)定的增量留抵稅額,區(qū)分以下情形確定: (一)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稅額。 (二)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后,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舉例說明:某納稅人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稅額為100萬元,2022年7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稅額為120萬元,在8月納稅申報期申請增量留抵退稅時,如果此前未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該納稅人的增量留抵稅額為20萬元(=120-100);如果此前已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該納稅人的增量留抵稅額為1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