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合同保全中的代位權和撤銷權的行使范圍是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
老師這段文字的意思我不明白,這是什么意思?債權人的代位權,是債的保全制度的一種。我國《合同法》第一次明確規(guī)定了代位權制度。所謂債權人的代位權,是指債務人應當行使卻不行使其對第三人(次債務人)享有的權利而有害于債權人的債權時,債權人為保全自己的債權,可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權利。它是債權人所固有的實體法上的一種權利。它的效力及于債權人、債務人和次債務人。
下列關于債權人撤銷權行使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是( ) A.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 2 年內行使 B.債權人行使撤銷權須以債務人的名義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C.債權人行使撤銷權只需通知第三人即可 D撤銷權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 我的答案: D 老師:這個C選項是錯在要以訴訟方式?還是通知是債務人?
合同保全的撤銷權 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務人的相對人指的是誰?關系弄不懂
關于債權人的代位權,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 A.行使的必要費用由次債務人負擔 B.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 C.行使主體只能是債權人 D.實際施工人可以以轉包人怠于向發(fā)包人行使到期債權,影響其到期債權實現(xiàn)為由,提起代位權訴訟 求解謝謝老師
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券相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xiàn)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是對的還是錯的
當年內的勞務費用 暫估如何做賬
老師你好!未分配利潤是800,股權轉讓50%400萬元,可以按200轉讓價格,有標準轉讓價格嗎?可以按90%轉讓,這樣360萬元,差額40*0.20=8萬元,這樣不是更好嗎?問轉讓價格有標準嗎?
業(yè)務部門發(fā)生的費用,比如辦公室租金、配的公車加油費折舊費都計入銷售費用合理嗎
老師,請問一下,公司現(xiàn)在欠稅,是公司名義上的法人代表承擔一切法律后果嗎?公司實際的法人不是這個人
法人的電子稅務局上有企業(yè)信息,是否已經稅務登記了
老師,您好!請教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前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9號)規(guī)定,如果小規(guī)模納稅人期間未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未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簡易計算應納稅額申報繳納增值稅的,可以在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抵扣進項稅額。那么,如果當時沒有做進項稅額價稅分離處理,現(xiàn)在是一般納稅人了,賬務如何調整呢? 謝謝老師指導!
24000*8如何理解 請老師解答
樸老師:從轉了2手的代賬公司手中把賬要回來自己做,是否需要把這2個公司所有的賬都要核查一遍,需要注意哪些細節(jié),需要有哪些銜接工作?。扛兄x指教
收入確認,報關的以FOB出口日期確認收入,快遞形式,沒有報關的,以什么時間確認收入(跨境電商)
請問下面寫了2025年不適用,請問是哪一條不適用?
次債權人期限沒有限制嗎
是次債務人可有要求
合同的保全是合同的一般擔保,是指為了保護一般債權人不因債務人的財產不當減少而受損害,允許債權人干預債務人處分自己財產行為的法律制度
對次債務人債務期限要求?
與次債務人無關:撤銷權的行使不依賴次債務人的債權狀態(tài),僅需關注債務人行為是否損害債權人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