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期生存金到底是給被保險人還是受益人
滿期生存金的受領(lǐng)人通常是被保險人,但也可以指定其他人作為滿期生存金的受領(lǐng)人.
什么是滿期生存金
1、滿期金:滿期金是指客戶與保險公司簽定的合同在約定的時間到期后,保險公司向客戶一次性返還的金額.
2、生存金:被保險人于保險期間屆滿仍然生存時,保險公司依照契約所約定的金額給付保險金,直至客戶身故為止或者是定期保險合同終止時停止給付的一種返還方式.生存金保險不同于死亡保險在于保險金的給付是以生存為給付條件;因此,生存保險以儲蓄為主,亦被稱為儲蓄保險.
生存金一般出現(xiàn)在分紅險、萬能險、年金險等壽險產(chǎn)品中,這些保險產(chǎn)品大多具有生存金返還功能.
對于保戶來說,生存金的領(lǐng)取方式一般有兩種.一是到保險公司直接領(lǐng)取.保戶可以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和存折,直接去保險公司進行辦理和領(lǐng)取.二是直接與銀行賬戶關(guān)聯(lián),由保險公司自動進行劃撥.保戶可以在與保險公司簽訂合同時,預留自己的銀行存折賬號,無需親自領(lǐng)取,直接由保險公司將生存金打入保戶合同所預留的賬戶中.
3、滿期生存金,是被保險人于保險期滿時仍生存,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的全部保險金.所謂生存金,是指到了保險合同約定的日期后,保險公司按合同約定的金額、方式、期限向保單受益人支付的金額.
一般來說,在定期保險合同或者返本型的保險合同里,會約定一個時間比如說10年滿期或者到被保險人多少歲,例如80歲,如果到這個約定的時間,被保險人仍然生存,保險公司給付一筆錢,這就是所謂的滿期生存金.
滿期生存金到底是給被保險人還是受益人?在沒有特殊要求下,滿期生存金都是由被保險人領(lǐng)取,如果不是被保險人領(lǐng)取,購買年金險的意義何在?當然,如果投保人是有要求,自己主動愿意將滿期生存金指給受益人,則是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