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提到的銀行匯票的基本當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雖然在這種票據中,出票人和付款人通常都是銀行,但它們的角色和職責是不同的,這也是為什么即使出票人是銀行,也需要明確一個付款人的原因。 首先,我們來明確一下這三個基本當事人的定義和職責: 出票人:是指簽發(fā)票據并將其交付給收款人的人。在銀行匯票中,出票人通常是銀行,它根據客戶的申請和指示,簽發(fā)匯票并交給收款人。 付款人:是指匯票上記載的,承諾在匯票到期日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匯票金額的人。在銀行匯票中,雖然出票人和付款人可能都是同一家銀行,但付款人作為票據的承諾支付方,具有明確的法律地位和職責。即使出票銀行與付款銀行是同一家銀行,但由于銀行內部各部門之間的職責劃分和風險控制需要,明確一個付款人是有必要的。 收款人:是指匯票上記載的,有權收取票據金額的人。在銀行匯票中,收款人通常是出票人的客戶或受益人。 對于本票來說,它的基本當事人包括出票人和收款人,沒有付款人這一角色。這是因為本票是由出票人簽發(fā)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因此,在本票中,出票人自己就是付款人,無需再另外指定一個付款人。 總的來說,雖然銀行匯票中的出票人和付款人可能都是同一家銀行,但它們的角色和職責是不同的。明確一個付款人有助于確保票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保障票據交易的順利進行。
出票行是付款人的。不是銀行本票麼?為什么會是銀行匯票?銀行匯票的必須記載事項有出票人和付款人兩個,銀行本票只有出票人丫
銀行本票和銀行匯票都是指出票銀行簽發(fā)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的票據。為何銀行本票基本當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銀行匯票基本當事人有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
為什么本票的基本當事人只有出票人和付款人? 本人的理解的這樣的。
為什么本票的基本當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而不是付款人和收款人?
老師,票據基本當事人里,本票沒付款人,為什么銀行匯票有付款人呢,這兩個票據不都是銀行出票銀行付款嗎
在2023年3月購買的原材料,2024年4月才發(fā)現未入賬,就做在了2024年,稅務來檢查,該怎么說明情況呢
老師,制造行業(yè)在未生產期間產生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能在下次生產產品的時候計入成本里面嗎
老師,我想問下“關于小規(guī)模到升級成一般納稅前無收入并未產生申報納稅的話,海關進口增值稅繳款書是可以在升級一般進行抵扣”請問這個無收入并產生納稅申報的期間是如何界定的呢?比如我們公司3.19成立的,稅種認定是4月1日,繳款書是6月27日產生的,升級一般是7月1日。但是這期間我們有開過票。這種期間算不算無收入并納稅申報呢
企業(yè)所得稅交稅的應納稅所得額是不是報表上的凈利潤呢
老師,我想問下“關于小規(guī)模到升級成一般納稅前無收入并未產生申報納稅的話,海關進口增值稅繳款書是可以在升級一般進行抵扣”請問這個無收入并產生納稅申報的期間是如何界定的呢?比如我們公司3.19成立的,稅種認定是4月1日,繳款書是6月27日產生的,升級一般是7月1日。但是在這期間我們公司有開出過發(fā)票。這種期間算不算無收入并納稅申報呢
在總公司簽合同任職財務,工資在總公司發(fā)放。但子分公司沒有財務,兼任子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并處理賬務,請問如何從子分公司發(fā)工資給該員工
請問老師,財務費用當中有利息費用、利息收入,計算息稅前利潤時利息收入怎么處理?謝謝老師
這道題麻煩哪位老師給看下
老師,我想問下“關于小規(guī)模到升級成一般納稅前無收入并未產生申報納稅的話,海關進口增值稅繳款書是可以在升級一般進行抵扣”請問這個無收入并產生納稅申報的期間是如何界定的呢?比如我們公司3.19成立的,稅種認定是4月1日,繳款書是6月27日產生的,升級一般是7月1日。這種期間算不算無收入并納稅申報呢
當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進項是7 銷項是5 最后結轉增值稅只要做借應交銷5 應交 轉出未交 貸 應交進7這樣就完成了,因為我翻了我們那邊分錄就只有這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