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這種情況一般情況下他及時給你開票發(fā)票上的金額也是對公賬戶支付的金額,私戶支付那個稅點的肯定個人收了,他不會給你開在發(fā)票上的
老師您好!去年開始乙(有公司無資質)掛靠甲(公司)做工程,甲(公司)去年是核定征收,少量主材款由乙個人轉賬給甲(公司)支付給材料商,其他全部從乙個人賬戶支付出去(沒有正規(guī)發(fā)票),甲(公司)收到的工程款也直接支付給乙(個人)。但甲(公司)今年改查賬征收了,剩余工程款(占大部分)去年已開銷項票今年回款后還可以直接支付給乙(個人)嗎?甲(公司)說現在不能轉私人賬戶了,讓乙公司開發(fā)票對公轉賬,可這樣乙公司又要交一道稅,且成本票也成問題。去年甲公司已經扣收了增值稅及附加,還有2%企業(yè)所得及管理費2%,加上各種原因算下已經虧損。請問乙該怎么辦?求老師指點!
老師你好,我的問題是:老板名下有甲小規(guī)模公司和乙一般納稅人公司,現在用小規(guī)模甲公司與客戶簽合同,甲公司賬戶收款與開票,但是甲購進貨物是用乙公司賬戶付款購買的,對方發(fā)票也是開給了乙公司,那么甲小規(guī)模公司成本票要怎么取得,有什么別的方法嗎?老板又不愿意用乙公司簽合同開票
[例13-2]甲 公司與乙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 年6月3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委托代銷合同,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銷售W商品1000件,W商品已經發(fā)出,每件商品成本為70元。合同約定乙公司應按每件100元對外銷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稅的銷售價格的10%向乙公司支付手續(xù)費。除非這些商品在乙公司存放期間由于乙公司的責任發(fā)生毀損或丟失,否則在W商品對外銷售之前,乙公司沒有義務向甲公司支付貨款。乙公司不承擔包銷責任,沒有售出的W商品須返回給甲公司,同時,甲公司也有權要求收回W商品或將其銷售給其他的客戶。至2019年6月30日,乙公司實際對外銷售100件,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款為100000元,增值稅稅額為13000元。求乙公司涉及的賬務處理
【例題】甲公司與乙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6月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委托代銷合同,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銷售W商品2000件,W商品已經發(fā)出,每件商品成本為70元。合同約定乙公司應按每件100元對外銷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稅的銷售價格的10%向乙公司支付手續(xù)費。除非這些商品在乙公司存放期間內由于乙公司的責任發(fā)生毀損或丟失,否則在W商品對外銷售之前,乙公司沒有義務向甲公司支付貨款。乙公司不承擔包銷責任,沒有售出的W商品須返回給甲公司,同時,甲公司也有權要求收回W商品或將其銷售給其他的客戶。至2020年6月,乙公司實際對外銷售1000,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款為100000元,增值稅稅額為1300元2020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開具的代銷清單和代銷手續(xù)費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增值稅稅率為6%),以及扣除代銷手續(xù)費后的貨款:甲公司開具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A國的甲公司在B國擁有一家子公司乙公司并控制其全部股權。 本年甲公司向乙公司銷售一批零件,由乙公司加工后對外出售。甲公司生產這批零件的成本為100萬元,按正常價格銷售該批零件的收入為200萬元,乙公司的總成本為在甲公司的進價基礎上加價 50萬元,乙公司加工完畢后以350萬元的價格對外出售最終產品。A國企業(yè)所得稅稅率為10%,B國企業(yè)所得稅稅率為30%,假設不考慮相關流轉稅。 方案一:甲公司將零件按200萬元的正常價格出售給乙公司。 方案二:甲公司將零件按180萬元的較低價格出售給乙公司。 [工作要求]請對上述業(yè)務進行納稅籌劃,單位:萬元。 甲公司應納企業(yè)所得稅方案一,方案二各為多少 乙公司應納企業(yè)所得稅方案一,方案二各為多少 甲、乙公司應納企業(yè)所得稅合計方案一方案二各多少
老師,圖中答案是什么
老師,請問圖中答案是多少
老師麻煩問一下,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調增的稅費怎么做賬。小企業(yè)會計準則
老師,請問這個電子發(fā)票的備注欄是這樣寫的,可以嗎?
老師我們公司是生產的產品是季節(jié)性的現在停產了,要在10月份生產這期間我用社停工損失科目嗎?
老師,蔬菜,肉,米,油,調料如果開專票稅率是多少
請問公司給股東分紅,是在公司的個稅系統(tǒng)里替股東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嗎
實際發(fā)放股票股利分錄咋做啊,影響權益嗎
請賈蘋果老師回答謝謝!應該賬款跟別人對賬有差異,憑對賬單可以直接做賬調差異是吧
老師,我之前工作離職了,現在在記賬公司特別痛苦,總是想不開,我很擔心以后都找不到合適的工作了,因為我特別脆弱,還社恐。請老師開導一下我,我最近都抑郁了。
對于乙公司來說一般是隱瞞收入,有偷稅風險
甲公司購買貨物不開票有無法抵扣的風險 并且一筆貨款對公支付一部分對私支付一部分導致自己的成本費用無法及時準確入賬,導致公司的現金流沒法準確核算,可能季節(jié)導致兩套賬還有帳外資金,長期以來都是風險
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微信對私轉10個點稅點,乙公司給甲公司開13個點專票(對公轉款金額),這樣開票甲公司省錢嗎?如果把稅點開到發(fā)票上,乙公司要求另外加稅點,這樣做合理嗎?(甲公司也有零售客戶不要專票,也有一些要專票的客戶,多個供應商(跟乙公司類似)賣給甲公司都是不含稅的價格,如果想正規(guī)點,又想多掙錢,甲公司應該如何做呢?
消費了就要開發(fā)票 這是法理 另外加稅點這就不是理 只能說明人家強勢 不然換供應商,肯定有不加稅點也能按照結算金額開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