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這邊是哪里不能理解呢?
2.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采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有關資料如下:(1)2020年8月1日,甲公司從乙公司購入-一臺不需要安裝的A生產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1000萬元,增值稅額為130萬元。合同約定的付款期為3個月。甲公司已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進行了勾選確認。(2)2020年11月1日,應付乙公司款項到期,甲公司雖有付款能力,但因該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過故障,與乙公司協(xié)商未果,所以未按時支付。2020年12月1日,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至當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決。甲公司認為,本公司很可能敗訴,預計支付訴訟費5萬元,逾期利息為20萬元~30萬元之間的某一金額,且這個區(qū)間內每個金額發(fā)生的可能性大致相同。(3)2021年5月8日,法院判決甲公司敗訴,承擔訴訟費5萬元,并在10日內向乙公司支付欠款1130萬元和逾期利息50萬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服從判決。甲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以銀行存款支付上述所有款項。甲公司2020年度財務報告已于2021年4月20日批準報出,不考慮其他因素的影響。要求:根據上述資料,
2.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采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有關資料如下:(1)2020年8月1日,甲公司從乙公司購入-一臺不需要安裝的A生產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1000萬元,增值稅額為130萬元。合同約定的付款期為3個月。甲公司已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進行了勾選確認。(2)2020年11月1日,應付乙公司款項到期,甲公司雖有付款能力,但因該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過故障,與乙公司協(xié)商未果,所以未按時支付。2020年12月1日,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至當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決。甲公司認為,本公司很可能敗訴,預計支付訴訟費5萬元,逾期利息為20萬元~30萬元之間的某一金額,且這個區(qū)間內每個金額發(fā)生的可能性大致相同。(3)2021年5月8日,法院判決甲公司敗訴,承擔訴訟費5萬元,并在10日內向乙公司支付欠款1130萬元和逾期利息50萬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服從判決。甲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以銀行存款支付上述所有款項。甲公司2020年度財務報告已于2021年4月20日批準報出,不考慮其他因素的影響。要求:根據上述資料,
甲公司系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設的A子公司主要從事設備出口業(yè)務。2022年2月25日A子公司主管稅務機關對其進行稅務稽查時,發(fā)現A子公司以假報出口和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10萬元,主管稅務機關3月1日在其官方網站上發(fā)布了《稅務處理決定書》的公告,公告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之日為3月31日。A子公司于3月15日領取了文書,經查閱發(fā)現,主管稅務機關決定追繳其騙取的出口退稅款10萬元,并處40萬元的罰款以及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稅業(yè)務。A子公司的股東肖某以自己的名義向主管稅務機關的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行政復議。要求:回答下列問題。根據上述資料,1.A子公司的股東肖某以自己的名義申請行政復議的做法是否正確?請說明理由。2.A子公司申請行政復議期限的起算時點是哪一天?請說明理由。3.甲公司是否可以作為行政復議的參加人?請說明理由;如果可以,甲公司不參加行或復議,會對行政復議產生什么影響?4.A子公司主管稅務機關作出的罰款決定是否正確?請說明理由。
某公司系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設的A子公司主要從事設備出口業(yè)務。2022年2月25日A子公司主管稅務機關對其進行稅務稽查時,發(fā)現A子公司以假報出口和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10萬元,主管稅務機關3月1日在其官方網站上發(fā)布了《稅務處理決定書》的公告,公告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之日為3月31日。A子公司于3月15日領取了文書,經查閱發(fā)現,主管稅務機關決定追繳其騙取的出口退稅款10萬元,并處40萬元的罰款以及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稅業(yè)務。A子公司的股東肖某以自己的名義向主管稅務機關的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行政復議。要求:回答下列問題。根據上述資料,1.A子公司的股東肖某以自己的名義申請行政復議的做法是否正確?請說明理由。2.A子公司申請行政復議期限的起算時點是哪一天?請說明理由。3.甲公司是否可以作為行政復議的參加人?請說明理由;如果可以,甲公司不參加行或復議,會對行政復議產生什么影響?4.A子公司主管稅務機關作出的罰款決定是否正確?請說明理由。
公司系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設的A子公司主要從事設備出口業(yè)務。2022年2月25日A子公司主管稅務機關對其進行稅務稽查時,發(fā)現A子公司以假報出口和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10萬元,主管稅務機關3月1日在其官方網站上發(fā)布了《稅務處理決定書》的公告,公告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之日為3月31日。A子公司于3月15日領取了文書,經查閱發(fā)現,主管稅務機關決定追繳其騙取的出口退稅款10萬元,并處40萬元的罰款以及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稅業(yè)務。A子公司的股東肖某以自己的名義向主管稅務機關的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行政復議。要求:回答下列問題。根據上述資料,1.A子公司申請行政復議期限的起算時點是哪一天?請說明理由。2.甲公司是否可以作為行政復議的參加人?請說明理由;如果可以,甲公司不參加行或復議,會對行政復議產生什么影響?3.A子公司主管稅務機關作出的罰款決定是否正確?請說明理由。
你好老師個體戶經營超市超市經營者從拿超市的收入里拿走10萬元現金會計分錄怎么做
老師用軟件做賬,需要打印總賬和明細賬嗎
去年的工商年報未做會怎樣?
老師,6月2日付款給供應商貨款,已發(fā)貨未開票,6月10日又付款一筆給供應商,已發(fā)貨,6月20日收到發(fā)票,怎么記賬,怎么寫摘要
老師建筑施工行業(yè)什么時間結轉成本,一棟樓完成嗎,還是完成整個小區(qū)
書面合伙協(xié)議的前兩條對普通合伙企業(yè)和有限合伙企業(yè)都適用么
申請出口配額,需填寫合同號,請問合同號是指什么號
老師,利息的匯兌差額后面100*0.08除12乘3 乘以 6.7-6.7什么意思呢? 我可不可以理解成100*0.08是一年的利息,除以12是一個月的利息乘以3是一個季度的利息 先算本金100*(6.7-6.9) 再算利息100*0.08/12*3=2 2*(6.7-6.9)=-0.4 最后本金加利息=-20-0.4=-20.4
為何做3月報稅填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合計都是灰色的,不能修改,系統(tǒng)取數金額不對
老師,我是一般納稅人個體工商戶農副產品產品,2025年1-4月可以開農副產品收購發(fā)票,為什么現在6月份又不能開了呢?
答案解析 : (1)選項A:適用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程序的案件:①吊銷稅務行政許可證件;②沒收較大數額違法所得;③較大數額的罰款:稅務機關對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數)罰款;對法人或其他組織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數)罰款。(2)選項B:當事人提出聽證要求的,應當在被告知聽證權之日起“5日”內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3)選項D: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決定變更:①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但是明顯不當或者適用依據錯誤;②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但是經行政復議機關審理查明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
(4)選項E: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逾期既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的,作出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才可以采取下列強制執(zhí)行措施或者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①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②扣押、查封、依法拍賣或者變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
這里強制劃款之前不需要進行催告嗎? 答:是的,這里沒有催告的規(guī)定。
問:劃款不是屬于強制執(zhí)行嗎?強制執(zhí)行的核心不是催告嗎?
劃款通常不屬于強制執(zhí)行的范疇,而是指根據合同、法律或其他協(xié)議約定,由一方向另一方進行資金劃撥的行為。劃款通常是基于雙方自愿達成的協(xié)議,而非強制執(zhí)行的結果。 強制執(zhí)行是指法院或其他有權機構根據法律規(guī)定,對違反法律或合同的一方采取強制措施,強制其履行法律義務或合同約定的行為。強制執(zhí)行的核心是確保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的履行,通常包括訴訟程序、法院判決、強制執(zhí)行令等法律程序和手段。 催告是指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通知或提醒,要求其履行合同或法律義務的行為。催告的目的是促使對方盡快履行合同或法律義務,但并不具有強制執(zhí)行的法律效力。在一些法律程序中,催告可能是強制執(zhí)行的前提條件之一,但并不是強制執(zhí)行的核心。 因此,劃款、強制執(zhí)行和催告是三個不同的概念,劃款是基于協(xié)議的資金劃撥行為,強制執(zhí)行是法律機構對違法行為采取的強制措施,而催告是要求對方履行合同或法律義務的通知行為。